国寿新鸿泰金典版分身保险保险期间为五年、六年、十年和十五年四种,投保人可选择其间一种作为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但保险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的年纪不得超越八十五周岁。为了使消费者更好的了解保险产品,小编向我们介绍一下国寿新鸿泰金典版分身保险的投保示例。 投保示例一:洪先生30岁,企业中级管理人员。为了对家庭财物进行合理装备,同时为家庭供给一份安心保证,洪先生为自己投保了《国寿新鸿泰金典版分身保险(分红型)》,一次性交费100000元,六年满期,洪先生可以取得的保险利益如下: 满期收益:洪先生生计至年满36周岁的年收效对应日,即可取得满期保险金107800元,合同停止。累积盈利:保险期间内,洪先生还可取得累积盈利收益。保险保证:假如洪先生不幸于合同收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可取得身故保险金100000元,合同停止。假如洪先生不幸因前述以外景象身故,可取得身故保险金107800元,合同停止。 满期收益:洪先生生计至年满36周岁的年收效对应日,即可取得满期保险金31800元,合同停止。累积盈利:保险期间内,洪先生还可取得累积盈利收益。保险保证:假如洪先生不幸于合同收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可取得身故保险金10000元,合同停止。假如洪先生不幸因前述以外景象身故,可取得身故保险金10600元×身故时的交费年数,合同停止。 假如投保人一次性交费100000元,六年满期,在参保人生计至年满36周岁的年收效对应日,即可取得满期保险金107800元,在保险期间,参保人还可取得累积盈利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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