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每个人都是不能够预见风险的,灾难和疾病降落在我们每个人的身上的机遇都是一样的,不管你是什么穷人还是富人。一旦灾难来临,给我们带来的痛苦和经济上的困顿是巨大的。 正是由于我们生命的这份不可预见性,所以保险公司应运而生,出现了人寿保险这个东西,人寿的出现主要是为了规避两种风险,即早逝和衰老。当自己因为不可抗力发生意外时,至少靠他生活的人不会走上绝路。 人寿保险就是防止早逝和衰老造成的不利经济后果,为当事人及依赖其生活的人提供保障。但是市场上的人寿保险琳琅满目,我们应该怎么选择合适自己的呢?的确,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给自己买人寿保险,不管是为了家人还是自己。 基于人寿保险合同独有的特点,人寿保险合同可以明显区分为六类: (1)定期寿险保单;(2)终身寿险合同;(3)两全寿险保单;(4)万能寿险保单;(5)可调整寿险保单;(6)变额寿险保单。 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和两全寿险是传统的寿险品种,已经存在了很多年。万能寿险、可调整寿险和变额寿险是相对较晚的创新品种。 若不考虑它们之间的细微差别,则可以分为纯粹寿险保障类的产品,称为定期寿险;包含储蓄和投资因素的产品,称为现金价值寿险,如终身寿险、两全保险、万能寿险、可调整寿险、变额寿险。 定期寿险:以小搏大 定期寿险只提供一定期限的保障,保障期限可能是1年、5年、10年或20年。在其保单条款中,可对保单续保一定的额外期限,每次期限与原来期限相同。 例如,假定被保险人在25岁时购买了一份10年期的定期保单并且活到了这个期限,他有权选择续保10年而不用证明可保险资格,但因为他年龄的增加,后10年的均衡保费比前一个10年期的保费要高。另条款可包括可换约定期寿险,被保险人可以选择将定期保单换成某种长期寿险保单而无须证明其可保险资格。如被保险人决定在其30岁时将定期保单转换为终身寿险保单,那么他可选择被转换成25岁为起始年龄,保费率按25岁购买终身寿险为准。 定期寿险适合收入低而保障需求强烈的人群,可体现以小搏大的保险作用。但因为定期寿险期满后,若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保险公司没有任何的给付责任,保险费也不返还,消费者容易产生吃亏的感觉。 终身寿险:现金价值可应急终身寿险是永久性保险的标准形式,可分为普通终身人寿保单和限期内缴费终身人寿保险。 寿险的重要性已经不言而喻了,所以我们每个人出于对家庭的责任意识,都应该给自己购买一份寿险。本文对寿险的种类、特点等等也已经做了很详细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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