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了大病保险还需要再买商业重疾险吗? 大病,重疾,这两个词看上去很像。 但大病保险和重疾险就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了。 大病保险,仅仅提供基本保障 大病保险一般是指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属于社会保险基本医疗保障的范畴,具有保障性,且不以盈利为目的,不是一个纯粹的商业医疗保险。 是基于政府、个人和保险机构共同分担大病风险的机制,由政府负责基本政策制定、组织协调、筹资管理,利用商业保险机构的专业优势,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的保险。 大病保险报销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大病高额医疗费用,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 它的资金来源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不再额外向城镇居民、农民个人收取费用,不增加城乡居民的负担。 大病保险并没有明确哪些种类的疾病可以报销,只要治疗费用达到了大病保险的标准就可以参保。但是它的基本医疗保障性质决定了参保人员的保障标准是受限的。 一般,患者以年度计的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断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数额上有比较大的不确定性。 重疾险,防止家庭“经济危机” 重疾险全称重大疾病保险,是指对保险合同中指定的若干种费用高、危害重的疾病进行保障的保险产品。 有时候,有些保险代理人会把重疾险冠以大病险的称呼,这样就很容易与大病保险混淆。实际上,大病保险属于社保范畴,而重疾险是完完全全的商业保险。 人们在罹患重大疾病的时候通常需要进行较为复杂的药物或手术治疗,要支付昂贵的医疗费用。 有重疾险,就可以在保险额度内为保险人支付因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治疗所花费的高额医疗费用,以及为被保险人患病后提供经济保障,尽可能让家庭避免出现“经济危机”。 与此同时,要提醒一下大家,无论市面上哪一种重疾险产品,都必须覆盖包括癌症等在内的6种常见、高发重疾。这6种常见高发重疾占一般人群一辈子患重疾概率的80%~85%。 根据中国保监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规定,成年人(18周岁及以上)重疾险产品必须包含以下六种产品: 1、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其余则是由保险公司依据保监会的重疾定义规范自由配置。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根据2017年4月3日开始实施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癌症的萌芽状态“原位癌”不是癌症,更不是重疾,被排除在重疾险的保障范围之外,一般的商业保险和社保都可以保障。 温馨提示 个人在选择保障范围时应注意,保障范围并不是越多越好。而应该综合自己的个人情况,包括年龄、身体健康、收入支出状况、保障需求等选择疾病保障责任,合理配置适合自己的保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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