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意外不光重疾险能赔,寿险和医疗险也都可以赔,如果不懂这些,很可能在理赔中漏掉,导致一些本来能赔的,最后却忘记理赔了。 今天我们就来说一下这个问题,内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这些意外,重疾险也能赔 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造成的伤害,这原本和重疾并没有太大关系。 但是,重疾险中某些病种的定义,却使得重疾险能够赔付部分意外伤害。 以保险行业协会规定的25种重大疾病为例,它可以分为两类:一类完全是由疾病导致的,另一类是由疾病或意外导致的。 其中“双耳失聪”“双目失明”“多肢体缺失”“严重脑损伤”“瘫痪”“深度昏迷”“语言能力丧失”“严重III度烧伤”这8种重疾,都可能由意外导致。 尤其是“严重III度烧伤”和“多个肢体缺失”,一般只会是意外导致的。 如果因意外导致了这8种重疾,那么意外险可以赔付,重疾险也可以赔付,客户就能拿到双倍的赔偿。 重疾险和意外险的理赔标准不同 虽说这些意外,重疾也可以赔,但是两者的赔偿标准却相差很多。 比如:在重疾险中,“语言能力丧失”会赔偿100%保额,但根据意外险通行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标准号JR/T0083—2013),只会认定为8级伤残,赔偿30%的保额;同样的,“双耳失聪”重疾险全额理赔,而意外险只会认定为4级伤残,赔偿60%的保额。 虽然意外伤残的理赔就更加严格,但它的理赔起点比较低。比如“多肢体缺失”,重疾险要求两个或两个以上才能赔付,而意外险,虽然1级伤残的要求很高,需要三肢体以上缺失才可以认定,但是理赔的起点比较低,一肢体就可以认定为6级伤残,赔偿50%的保额。 同样的,比如双目失明、双耳失聪,重疾险要求必须是同时失明或失聪才能赔付,意外险只要有一侧发生问题就可以了,这大大降低了理赔要求。 虽然某些意外,重疾也能赔,但从理赔标准可以看出,意外险和重疾险的定位是完全不同的。重疾险转移的是重大疾病风险,一些小伤小病自然兼顾不到;而意外险防范的就是意外风险,并不在乎风险的大小。 大家需要留意的是,意外伤害报销时不要忘了重疾险,两者可能都会报销。 意外险和寿险也有交叉 意外险的主要保障责任是伤残、全残和身故,这与寿险的保障责任也有重合。只要是全残和身故,寿险也能进行赔偿。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意外险和寿险的全残标准也不相同。意外险的全残(即伤残等级1级)要比寿险严格很多。 多数寿险的全残标准如下: 全残指具有下列情况之一项或多项者: (1)双目永久完全失明的; (2)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3)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4)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的; (5)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6)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7)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8)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的情形。 寿险只要两肢体缺失就会被认定为全残,拿到全部赔偿。而根据意外险通用的《人身意外伤残鉴定标准》,三个肢体缺失才会被认定为1级伤残,拿到100%保额,而二个肢体缺失会被认定为3级伤残,只能拿到70%的保额。 相比之下,寿险的全残责任宽松了许多,拿到理赔的概率也就大了不少。 不过,意外险和寿险还是不能相互取代。 寿险只有全残和身故,而没有伤残保障,如果因意外导致了程度较轻的残疾,寿险是不会赔的,只有意外险才能赔偿。 同样的,意外险也不能取代寿险,意外险提供的残疾和身故保障,只限于意外,如果是其他原因导致的残疾和身故,就不能赔了。 发生意外,医疗险也可以赔 最后出场的就是医疗险了,对于意外受伤,有第三者责任的情况下医保是不能赔的。但医疗险是可以赔偿的,意外医疗当然也可以赔。 不过意外险中的意外医疗,额度通常只有几万块,对于一些小磕小碰,作用明显,但对于一些较大的意外,就有点捉襟见肘了,尤其是牵涉第三者责任的意外,还不能走医保,几万块的额度就更显不足了。 所以,高保额的医疗险是必须的,这样才能把保障都做到位。 不同保险不能替代 意外险的保障责任之所以会和重疾险、寿险、医疗险的出现交叉,是因为意外险是以“发生原因”为核心的险种,只要是意外导致的就可以赔。 而寿险、重疾险、医疗险,则不看原因只看结果,只要结果符合保险合同要求,就可以赔偿。如果是意外造成的保险事故,那就会出现保障重合。 所以,如果发生严重意外,不要只去找意外险理赔,也要看重疾险和意外险是否能够理赔,避免遗漏。 最后,虽然这些险种之间的保障责任都有交叉,但却不能相互取代,要想保障全面,还是要配齐比较好。 希望今天的文章能帮到你,也欢迎分享给有需要的亲朋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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