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职工购买团险,本是福利,却成争议,近来有消费者投诉:黄女士患胃癌手术后,向上一年1月投保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请求,遭到拒绝。保险公司的理由是,发现黄女士患有缓慢胃炎却未照实奉告;黄女士则表明,因为该保单是“职工福利”,是自己地点公司统一为职工购买的团险,保险出售人员未当面解说奉告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因而保险公司应负有职责。 保险公司为何不向被保险人当面解说并承认合同条款?记者连线了该保险公司有关负责人,对方表明,遇到公司为职工统一投保团险,确实难以做到向每一位被保险人逐一当面解说承认,但保险公司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向黄女士地点公司的人事等部分相关人员具体解说并承认了合同条款,再由公司向职工解说、承认;二是经过该公司向每一位被保险人发放了《健康奉告书》,再次承认被保险人得悉保险合同条款。而在经黄女士亲笔签名的《健康奉告书》中,就有关于“投保前曩昔一年是否患有缓慢胃炎”的选项,其时黄女士勾选了“否”。 当事人表明,并非自己成心隐秘病况,保险公司向自己地点公司出售该团险产品时,并未向被保险人当面解说保险合同条款,也未向被保险人出示过保险合同,仅经过公司的中后台保管组织人事部分,向被保险人及其他职工发放并敦促赶快填写《健康奉告书》后提交。当事人着重,到投诉前,保险公司的出售人员从未见过被保险人,也未解说和奉告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 到记者发稿时,保险公司对黄女士提出以慰劳的方法付出4万元慰劳金,对此黄女士暂未承受。保险公司表明将请求监管介入,由监管掌管进行调停。 关于此类状况,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表明,这一状况并不罕见,提示消费者在投保的时候,关于保单中健康疾病问询栏要仔细阅读,看清楚条款,不该仓促勾选乃至让人代为勾选,这涉及到今后是否顺畅理赔;而消费者在购买保险,特别健康保险、重疾保险等保证型险种时,应当照实答复投保单所列问询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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