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关系一直都是大众热议的话题,医患产生矛盾导致关系紧张和就有可能会引发恶性事件,对于患者和医护人员来说这种事情都是不想要看到的。就在昨天凌晨,鸡西市医院内一男子持刀砍伤两名医护人员后挟持值班护士,随后被当地警方击毙。 挟持护士被击毙 医患关系紧张需进一步完善医疗风险保险 据报道,11日零时32分,鸡西市公安局接到报警称:市医院内有人持刀伤人。接警后,相关警种立即赶赴现场,发现医院值班室内一男子右手持砍刀抵在一名女护士胸前,左手持尖刀抵在其颈部,情绪失控。民警劝说期间,犯罪嫌疑人再次持刀欲刺向人质胸部,民警果断开枪,将其击毙,成功解救人质。 化解医患矛盾造成的风险就是保险。 近些年,国家相关部门采取“医闹入刑”“设第三方医疗纠纷处置机构”“购买医疗责任保险”等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医患矛盾。全国政协委员、解放军第150医院原院长高春芳建议:“国家应尽快建立医疗风险基金,以此解决无过错医疗损害的补偿问题,形成完善的医疗风险保险分担机制,从根本上促进医疗纠纷的化解。” 医患关系紧张,有一部分是因为信息不对称,医生与病人缺乏有效的沟通。对于这种事情,保险中的强制责任险可缓解“医闹”纠纷。 医疗行业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包括手术在内的各种医疗服务,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超出人力所能及的风险控制范围。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用购买保险的方式转嫁、化解医疗风险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 医疗责任保险作为解决医疗责任赔偿问题的一条第三方途径和渠道,被誉为“医闹纠纷缓解器”。医疗责任险作为一种市场化、社会化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是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现代化风险管理工具,通过借助第三方调解机构,以依法调解、以责定赔的方式公平公正的为打造和谐医患关系构建桥梁。 根据医疗纠纷数额的不同,医疗纠纷分为三个阶梯式的处理方式,1万元(含)以下的医疗纠纷,由医、患、保险人三方协商解决;1万元-15万元(含)医疗纠纷由医、患双方那刚申请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15万元以上的医疗纠纷,则需要经过医疗鉴定之后再进行调解或者诉讼。而根据不同的情况,保险公司最终赔付的保险金额也不同。 资料显示,在国外,医疗责任保险其实早已普遍施行。例如,在美国,绝大部分的医院都是私立医院,医生大部分都是自由职业者,为了避免医疗事故或医疗意外可能带来的巨大损失,美国实行强制性医疗责任保险,医院和医生都必须分别购买医疗责任保险。美国医生年平均收入约20万美元,其中约1.5万美元用于购买医疗责任保险,也就是相当于其年收入的7.5%,而外科和产科等风险较大的医生投保费用可达5万至10万美元。在英国及中国香港,则由政府负责投保医疗责任险。 医疗责任保险是指,投保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保险期内,因医疗责任发生经济赔偿或法律费用,保险公司将依照事先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医疗责任保险是指按照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由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收取一定的保险费,同时承担对被保险人所发生的医疗事故给付赔偿金的责任。既可由医生个人投保,也可由医院投保,保险公司承担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诊疗护理工作中,因过失发生医疗事故造成的依法应由医院及医务人员(即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医疗责任保险固然可以化解医疗风险,并免去医护人员与医疗机构的很多后顾之忧,但有了医疗责任保险,并不意味着医疗责任从此可以交给商业保险打理,更不意味着有了保险埋单,医疗责任便可松懈。恰恰相反,施行商业化医疗责任保险,其实只意味着经济层面的赔付有了保障,而医疗责任本身显然不仅仅在于经济层面。如何在医疗责任保险之外,进一步强化医护人员的医疗责任感,其实仍然是履行医疗责任的根本。 同时,医院除了安排必要的防范措施保证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之外,医护人员还应该为自己购买充足的意外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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