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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保险到底要不要指定受益人?

来源:未知 作者:bluceshen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9-27

什么是受益人?


法律层次上,可分为:法定受益人,指定受益人。

保险层次上,可分为:身故金受益人,满期金受益人。


对于这几个专业名词,可能部分人不是很了解,就跟大家做个解释吧:


指定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有权获得理赔金的人,指定受益人没有人数的限制,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个人或者同时指定几个人为受益人。


法定受益人:如果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没有指定受益人,那么保险金就只能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由法定继承人来继承。《继承法》规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身故金受益人:就是被保险人身故,领取保险金的人。


满期金受益人:就是保险合同期满,领取保险金的人。


名词都很好理解,那投保时应该选择法定受益人好?还是选择指定受益人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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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受益人的利弊


1.不用还债。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之后,其人身保险金作为遗产处理,优先用来清偿债务或赔偿,其次才是法定受益人继承。指定受益人的,就可以做到“父债子不还”,能够全部继承保险金。


2.避免家庭纠纷。很多人在投保时,可能会觉得“法定”受益人就是最亲密的家人,就算不写上具体的名字,最后遇到了保险事故,赔偿金也是给他们的。但随着时间的发展,家庭结构和人员关系会发生变化,没有确定好受益人,最终的赔偿结果可能与投保初衷存在较大出入。


3.避免被征收遗产税。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保险金往往会被认定为遗产,保险公司会将这笔钱赔给法定受益人。一旦遗产税开征,受益人最后实际到手的保险金额就会打折扣。而指定了受益人的话,就可以免征税费,所获得的是最直接和最完整的赔偿金。


4.理赔资料相对简单。如果指定了保单受益人,当被保险人身故后,指定受益人所要提交的材料会少一些。只需要提供保险合同、受益人的身份证明、受益人的银行账户、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以及其它与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证明和材料。但如果是法定继承人的话,还要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操作起来稍微有一些复杂。


保险法定受益人的弊端:


1.虽说人身保险身故金是免于偿还债务的,但若是没有指定受益人,人身保险身故金首先是用于偿还其所负债务(如:企业债务、房贷、车贷等),剩余的金额部分才可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2.在实际的理赔操作过程中,由于法定的受益人保险公司无法确定,通常要求全部法定受益人到公证处作继承权公证,这也需要受益人付出一定的费用,按受益额的 2% 收取,最低200元。


3.保险金将作为遗产,按继承顺序进行分配,一旦国内的遗产税开征,法定继承人就可能得上缴5%~20%不等的遗产税。


总之,想说的是:“指定”优于“法定”如果受益人是指定的,被保险人一旦死亡,指定的受益人就可以直接得到保险公司的保险赔偿。同时,指定的保险受益人获得的理赔金不需抵债,也不征收遗产税。



一点建议


说了这么多,对于大家来说,最重要的是应该怎么做。这里给出一些建议:


1.受益人可以是多人,但应在保单上详细写明各受益人的受益顺序和份额才可避免后期受益人之间的纷争。


2.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限一般较长,指定受益人时要考虑好谁是你最想保障的人,别到时后悔莫及。


3.受益人是可以随时提出书面变更的,费用是全免的。当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时,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还需经被保险人同意。


4.保险公司收到申请,在保单上批注或出具批单之后,才能产生变更效力。


5.要做好被保险人告知义务避免后期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时,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6.投保后,理应定期检查保单,如果受益人情况发生了变化,如:身份证上名字,号码发生改变;国籍(迁移到台、港、澳也一样)发生变更;与被保险人关系发生改变(离异,户口关系等),应及时与保险经纪人取得联系,办理受益人变更手续。


责任编辑:bluces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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