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人社部、财政部已经联合下发通知,具体明确了有关降低“五险一金”缴费率的标准,其中特别提到了一条: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 我们通常说的“五险一金”中的“五险”具体指的是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其中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是分别缴纳的。特别是生育险主要针对的是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然而,随着“全面二孩”政策正式落地,流动就业者无法上生育险、职工产检费报销比例过小等等问题突出,因此,生育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的呼声一直不断。如今,这一政策明确之后,这些问题都将迎刃而解。 近日,记者从城关区了解到,为了提高全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加快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险目标,城关区率先在全省将在校学生、入托幼儿和流动人员未上户口孩子、农民工以及全区所有享受低保人员、村民等所有人群纳入基本医保范围,标志着城关区率先在全省实现参保人群无缝隙全覆盖。与此同时,农民工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不受户籍限制。 据城关区医保局局长高亚平介绍,今年10月中旬,城关区医保局根据省上有关部门要求,决定在辖区原有参保人群的基础上,将辖区中专技校中小学等在校学生、入托幼儿和流动人员未上户口孩子、农民工以及全区所有享受低保人员、村民等所有人群纳入基本医保范围,加快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险目标,于本月初率先在全省开始开展中专技校、中小学在校学生和入托幼儿参加医保工作。 据了解,城关区现中技小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20元,其中个人每人每年缴费40元,财政补助80元;幼儿筹资标准为200元,其中个人每人每年缴费80元,财政补助120元。 学龄前儿童中享受低保一二类人员个人不缴费,三四类人员个人缴费30元;中小学生中享受低保待遇人员个人不缴费,以上人员费用由财政代缴,其他人员按相关规定征缴。 与此同时,城关区还把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没有上户口的孩子纳入医保范围,从而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医疗保障问题,并通过学校核实名额为无户口孩子办理医保,而且农民工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不受户籍限制,使农民工及其子女享受到与城关居民同等待遇。 此外,城关区还将全区享受低保人员、村民全部纳入基本医保范围,享受低保不缴费人员现有8370人,每人每年政府补助80元;享受低保三四类人员有4468人,每人每年政府补助50元;持优惠证的困难人员有9413人,每人每年政府补助40元;享受低保的村民现有6008人,每人每年政府补助60元。 有效的商业险的补充也是大家越来越希望能够得到的,国家其实在去年就已经做了很大力度的推动了,而且保险公司已经设计了大量产品并开始得到社会的认可,这个作用就会慢慢发挥出来,后面可能还会有很多国家政策推动商业保险,尤其是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这样一来,大病保险、重疾险以及商业重疾险等等都会减轻政府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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