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社保和国企改革形成了居民福利的“真空地带”,效益较好的企业在补充员工福利方面需要保险补位;然后很多地方政府出台了团体保险税收优惠政策,购买团险的资金可以在企业税前列支,大大刺激了企业购买团险提高职工福利和收入的热情。 只是这个阶段的团险,虽然形成了成熟的团险销售渠道和专业销售人员,仍然以公司直销为主,对接企事业单位的福利管理部门,依靠保费量大获取微薄的管理费用和服务费用,未能形成保险公司稳定的费用和利润来源。 出于税收优惠购买团险的客户,只是将保险作为企业内部分配福利的渠道,加之企业经营受经济周期影响,税收优惠对于团险渠道业务拓展更是难免“成也萧何败萧何”。团险渠道销售人力不足个险渠道的十分之一,对个人客户几乎没有渗入,为后来的衰落埋下隐患。 在世纪之交因宏观经济步入降息通道,团险中类储蓄型产品和团体年金产品形成一定规模的利差损,地方税收优惠也逐步取消,团体年金产品也随之转变为更加规范的企业年金,团险规模逐步萎缩,渠道保费收入常年徘徊在400亿元左右,占寿险保险市场比例也下降为大约6%。 与此同时个险渠道和银保渠道相继崛起,满足了富裕起来的中国居民对风险保障和保险理财快速增长的需求,占据了保险公司主要保费来源。虽然保险公司的团险渠道开发了大量补充医疗、团体意外产品,提供了更多的医疗和员工福利管理服务,也能接受更高的赔付比例等苛刻的承保条件,甚至于“赔本赚吆喝”,但是团险渠道依然保费增长乏力,质优价廉的团险产品在寿险市场中始终处于从属和下降的尴尬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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